【鹿城:全市首例因拒不配合整改消防隐患“二房东”被行政拘留】

  • 发布日期:2014/7/7
  • 发布者:新消机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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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将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住租房继续对外进行出租,近日,温州鹿城公安消防分局依法对“二房东”滕某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今年6月11日,鹿城公安消防分局和双屿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排查时,发现该群租房存在电线没有用PVC阻燃套管保护、出租房隔墙防火板设立不合理、内部采用木质楼梯、应急疏散通道被占用、小房间内设置灶台等极为严重的消防安全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对“二房东”滕某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在限期内整改消防隐患,保证租客的安全。而等到限改时间到期时,滕某仍拒不整改,且态度恶劣。针对案件实际,鹿城区公安机关认为滕某行为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执法人员再一次要求对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改,直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据了解,对群租出租房二房东的拘留是全市近年来的首例,是市、区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多次对接省公安厅、市中级法院的结果,为下一步推进全区出租房整治提供了法律支撑和行政强制措施手段的保障。